政府拟就窥淫罪修例 李家超称现行偷拍罪行刑罚不相称
2021-03-24 14:31
政府向立法会提交《2021年刑事罪行(修订)条例》草案制定「窥淫罪」,草案下在立法会进行首读,启动修例程序。
根据修订,包括观察、拍摄他人身体私密部位;以「影裙底」、「高炒」拍摄他人私密部位;未获同意下发布他人私密部位影像等行为,将会属于违法,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监禁5年。
保安局长李家超在立法会发言中表示,现时没有法例针对相关罪行,执法部门只能对涉案者控告「游荡」或「破坏公众体统」罪,但刑罚较低,与窥淫行为的严重性不相称。鉴于相关行为严重侵犯受害人的私隐及性自主权,加上现时媒体发达,涉事人所受到的伤害变得更长期及难以补救,必须修例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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