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科技员拒捕罪成判囚5周 官斥3度反抗令警员受伤

2021-03-19 17:11

被告梁霆。 资料图片
被告梁霆。 资料图片

32岁资讯科技员在前年10月27日,于旺角一带被警方拘捕时反抗挣扎,早前被裁定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成。裁判官黄士翔指,被告前后三次反抗,令警员受伤,批评此非电光火石间的行为;另考虑到案发时的社会气氛,在场有多人围观及指骂警员,他被制服后仍两次作出反抗,有机会影响在场人士情绪,与警员爆发冲突。黄官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处被告5星期即时监禁。

黄官指即时监禁为唯一选择,以6星期作量刑起点,考虑到32岁被告梁霆没有案底及常做义工,酌情扣减一星期,故判处监禁5星期。

辩方引述背景报告求情指,被告没有任何刑事定罪纪录,出身草根家庭;其继父于2013年中风后,被告与弟弟成为家庭经济支柱,并已还押12日。希望获准为其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以劳动方式回馈社会,但被黄官拒绝。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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