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17岁仔推跌老妇兼拒捕罪成候判 官斥辩解不可信

2021-03-19 14:47

去年11月11日「大三罢」示威活动,警方拘捕多人。 资料图片
去年11月11日「大三罢」示威活动,警方拘捕多人。 资料图片

去年11月11日「大三罢」示威活动,不少示威者于清晨便发起行动,17岁男学生被指遭警方追捕时推倒一女途人,事后被控普通袭击及抗拒警务人员两罪,经审讯后今于东区法院被裁定罪成。刘绮云裁判官指被告的辩解不可信,若被告当日推到何婆婆只是意外,他理应停下道歉,但被告仍继续向前跑,明显不合常理,只是在找藉口将其说法合理化。案件押后至4月7日判刑,其间被告须还押,以待索取更生中心及劳教中心报告。

控罪指,被告梁肇钧于去年11月11日,在香港鰂鱼涌英皇道康山花园8座附近,袭击女子周月云及抗拒执行职责的警员23510。

刘官裁决指,被告声称当日只是在路边坐下休息,惟当日他离家只有数分钟,无缘无故没有可能会突然在路边坐下。另被告辩称当时见到一名外佣扶著何婆婆在路中间,原本打算侧身在两人中间穿过。惟刘官质疑,既然两人之间有「扶」的动作,被告又怎会认为他可以避免撞到人而穿过中间。且被告若真是无心之失,理应停下道歉,但他只是停留了一下便继续逃跑,完全不合常理。可见被告说没有空位只是将其说法合理化的藉口。

至于抗拒警员,被告称自己只在被警员用膝头压着其后背时,因疼痛而有郁动,但没有挣扎拒捕。又称在上手扣后,头后方被防暴警用警棍打了几下,他事后自行到医院做脑部扫描,显示头部有血肿。惟刘官质疑被告为何不曾在口供中提及此事,警员亦指在审讯前并不知道被告有受伤。由于被告在逃跑时曾自己向前倒地,且其后他奋力挣扎,需出动两名警员才成功制服,刘官逐认为即使被告真的有受伤,极其量是跌倒挣扎导致。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现为大学一年级生,与父母、弟弟、表姊、嫲嫲同住。在案件开审前6日,被告父亲在交通工具上中风晕到,现在沟通及活动能力均不理想,家中靠母亲月入一万多元支撑,被告亦有在教会做兼职帮补家计。经历过家中巨变,被告现在十分体会到周婆婆及其家人的感受,愿意赔偿周婆婆的医疗费,即约1500港元,并日后做事会更谨慎,重犯机率低。另辩方称被告本性良好,乐于助人,此次犯案非其本性,希望法庭能轻判。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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