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选举制度】张勇称改革为提高港管治效能 行政立法应理性制衡

2021-03-17 17:37

张勇引述姬鹏飞指行政立法司法相互制衡,特首要有实权。 资料图片
张勇引述姬鹏飞指行政立法司法相互制衡,特首要有实权。 资料图片

全国人大法工委、港澳办、中联办就完善特区选举制度在本港举办第三日座谈会,就修改香港选举制度听取各界意见。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勇表示,今次中央改革香港选举制度,目标除落实爱国者治港,更要提高特区的管治效能,行政立法之间要理性制衡、有效配合,不能再出现劣质议会文化。

张勇今日听取法律界意见时表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之所以要以「决定+修法」来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是希望建立一套新的适合香港实际情况,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选举,实现「香港社会各界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他又说,提高香港特区的管治效能亦是中央的一个重要考虑,又指「制衡还是要有的,但是要理性制衡」,认为不能再出现劣质的议会文化或乱象。

他引述前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姬鹏飞指,《基本法》要使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相互制衡、相互配合,行政长官要有实权,也就是行政主导的体制,这是《基本法》设计的政治体制,所希望达到的状态。他说,行政长官要真正有实权,能顺利施政。

张勇与法律界人士会面时指,中央经分析、评估、研究,并回顾香港二十多年政治事件,认为选举委员会才是适合香港的好制度,今次改革的核心是重新构建选委会,扩大其代表性及调整均衡性,以实现更广泛政治参与。同时增加新职能,通过改革后选委会,落实爱国者治港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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