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撞伤猫狗司机须停车报警 警方指若不顾而去涉违例会检控

2021-03-17 15:57

政府拟修例,撞伤猫狗司机要报警。资料图片
政府拟修例,撞伤猫狗司机要报警。资料图片

《2021年道路交通(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今日首次开会,会上讨论将猫和狗加入有关动物的定义、实际执行的程序等问题。有议员关注警方会如何处理司机遇到交通意外不顾而去的案件。警方指,经调查后若证实违例会作出检控。又指近5年平均每年有8宗涉及动物的交通意外。

航运交通界议员易志明表示,相信无人会反对立法,但担心若在高速公路撞到猫狗是否必须停车,因停车或有人命风险,特别是在晚上来往机场等高速公路等情况。麦美娟则指,若驾驶者见到有猫狗受伤应否停车,又询问政府有否备存猫狗在道路上被撞死的数字。委员会主席陈克勤则关注警方会如何追查不顾而去的司机。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书长(食物)吴丽敏回应指,现时市民饲养动物比例增加,以猫和狗为主,希望透过修改定义涵盖猫和狗,在动物受伤后适时收到报告,以及令动物的主人有机会申索,希望司机在修例后提高警觉她说,现时条文规定若有指明动物受损害,司机是需要在安全情况下停车,同时有必要向警务人员提供身份证资料及不迟于24小时报警。

警务处总警司(交通)区永梁表示,法例上无要求司机在驾驶期间遇到受伤动物而停车,但他提醒司机,应尽公民责任通知警方。他又指出,过去5年警方收到42宗与动物有关的交通意外举报,当中以2016年的14宗为最多,但没有就动物再作分类。根据警方纪录,平均每年有8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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