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袭警律政司成功覆核改囚10个月 官指把风行为导致涟漪效应
2021-03-17 16:48
便衣警去年元旦示威时尾随示威者拍照,引来多人围殴,负责把风的两名男子去年9月被裁定袭警罪罪成,判囚3个月,其后律政司不满判刑过轻而提出覆核,两被告终被加刑至监禁10个月。法官今颁下判词,指出两名答辩人的把风行为能鼓动其他人士,导致涟漪效应,并导致施袭者成功逃脱,认为二人的量刑和实际施袭者不应有大幅度的差别。
22岁侍应李炳希及25岁经理利子恒,被裁定于去年1月1日在旺角山东街与通菜街交界,与一名苏姓男子袭击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即警员一九五九七何思骏。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诉法庭法官彭伟昌及原讼法庭法官潘敏琦在颁词中重申,袭击警务人员罪是严重罪行,而法庭在量刑时须考虑案发背景,包括犯案的日期、时间、地点和场合、在场的人数等。本案发生于去年元旦,有大型公众示威游行,两各答辩人亦承认游行后「见到旺角嗰边要人聚集,所以我哋一齐过去睇吓」。
二人到场现场时袭警事件已发生,并自发地充当「把风」的角色的,他们是受到当时的氛围鼓动而加入夥同犯案,他们的作为亦再可能鼓动其他人士,导致涟漪效应,当中所起的的作用在本事件中是举足轻重的。
而且,根据李的招认,他目睹控方第一证人被拳打脚踢,维持了半分钟,他们把风的作为,导致施袭者成功逃脱。上诉庭认为,二人的量刑和实际施袭者也不应有大幅度的差别。基于上述原因,上诉庭裁定原审裁判官在考虑量刑时原则犯错,其判刑也是明显不足。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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