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击】各地疫苗赔偿机制不一 港厘定事故关联性设四个界定
2021-03-10 07:17
港府为鼓励市民安心接种新冠疫苗,仿效先进国家设立保障基金,赔偿出现不良反应的市民。疫苗接种计画实施不足两周,已有三宗死亡个案,惟专家委员会表示未证实与疫苗有关,令人疑惑如何断定当中的因果关系。事实上,目前全球仅二十五个国家有类似的赔偿计画,惟申索成功率差距甚大,部分地区即使无法确定不良反应与疫苗有关,仍会给予补偿金额,鼓励市民为了公众利益接种疫苗。本港专家委员会成员孔繁毅指,检视事故与接种疫苗的关联性时,本港设有直接、间接、无法排除及无关系四个界定,再交由政府决定赔偿方案。 记者 郭增龙 林紫晴
本港接连出现疫苗接种后死亡的个案,触发港人对疫苗安全性的关注。事实上,大规模接种疫苗可达致群体免疫,阻止传染病蔓延,惟接种者并非全无风险。根据世衞数字,每一百万剂麻疹疫苗可引致一至三点五宗过敏性休克个案。因此,为平衡社会利益与个人风险,全球目前有二十五个国家建立「无过失补偿机制」,简化索偿程序,受害人毋须通过民事诉讼向疫苗厂追讨赔偿,交由专家小组研究受害人的身体缺损与疫苗的关系。本港过去并无相关机制,新设立的保障基金亦只为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的市民申索。
美台成功率49% 英仅15%
翻查资料,各地机制的申索成功率差距甚大,英国的申索成功率仅一成五,美国及台湾的成功率均为四成九,两者差异相信与判断准则有关。以台湾为例,除了死亡赔偿,伤者划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及极重四个级别,最高赔偿额按伤害程度递增,最高折合逾一百六十五万港元。专家检视事故与接种疫苗的关联性时,在相关与不相关之间,还有无法确定的选项,即无法排除事故与疫苗接种无关,此类的申索亦可获得赔偿,金额较相关个案少两成至一半,以展现社会责任。
至于英国的做法,申索人因疫苗引致的伤害,须造成至少六成的残障程度,方接受申请,赔偿金额为折合约一百三十万港元的一笔过免税补偿金。专家检视个案时,会以「接种疫苗引致残障的可能性是否大于不可能性」为基准。
英规定须致六成残障方受理
把关标准对申索成功率的差异,在美国更见明显。事实上,美国将新冠疫苗纳入专为大流行而设,对申索人举证要求较高「应对措施伤害赔偿计画」(CICP)管理,而非较宽松的「国家疫苗伤害赔偿计画」(VICP),引起部分学者不满,认为做法未能鼓励市民,因CICP的申索成功率只有百分之八,远较VICP的四成九低。
根据政府提交立法会的文件,如要获得赔偿,申索人须得到注册医生证明疫苗造成严重异常事件,以及专家委员会未能排除事件与接种疫苗无关。新冠疫苗临牀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共同召集人孔繁毅指出,专家组界定事故与接种疫苗的关联性时,会考虑多项因素,包括时间性、临牀诊断、病人病史等,「例如接种疫苗后即时或三个月后出现严重敏感,前者较大机会被视作与疫苗接种有直接关系的副作用。」他续说,因疫苗本身的品质问题而导致的严重情况,很可能与接种疫苗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按时间临牀及病史判断关联性
至于事故与疫苗接种有间接关系的情况,孔繁毅举例指,市民有可能于接种疫苗数日后才出现一些异常敏感,继而引发并发症,或因出现严重炎症而诱发长期疾病,故专家组需按照个别个案判断,事故与接种疫苗之间属直接、间接、无法排除或无关系,再将报告递交给另一个科学委员会及食衞局,由政府决定赔偿方案。
香港医院药剂师学会会长崔俊明认为,政府应采用较严谨的指标,即证明伤害与疫苗有关才作出赔偿,以合理使用公帑及避免机制被滥用。中大商学院高级讲师李兆波指出,本港最高三百万元的赔偿额,冠绝其他国家及地区,惟他指出,目前难以判断港府采严谨或宽松态度处理申索,「除了索偿的容易程度,亦要考虑法律费用。」
须清楚解释赔偿机制怎厘定
李兆波直言,就药物事故的法律个案,以往要找医生证人出庭甚为困难,在现时政治环境下,相信更难找到医生指证疫苗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故他建议,赔偿程序未见清晰前,如市民属家庭支柱,必须考虑清楚接种疫苗的风险。
有不愿具名的公共衞生研究学者认为,政府须解说清楚疫苗赔偿机制,包括如何厘定接种新冠疫苗后的副作用或死因,在未有先例前也应参考由其他种类疫苗所引发死亡的个案,让市民了解何谓与疫苗接种有因果关系的情况,提高市民对疫苗接种的信心。
「接种疫苗是信心问题,而非本身成效的问题。」病人政策连綫主席林志釉相信,要增加公众信心,除了制定赔偿,社区疫苗接种中心为市民接种疫苗前,亦应有基本把关,包括了解基本病历、药物敏感等,并按风险要求对方谘询医生意见,「香港只有在预约疫苗接种时,有一系列免责声明,当中内容说得难听点,像生死状一样,有很大的改善空间。」英国皇家医学院专家顾问梁家伟建议,港府可为长者及有长期病患的高危群组,提供接种疫苗二十四小时后的覆诊机会,让医护跟进其健康情况。
《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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