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拟修改基本法附件 重构选委会赋权产生较大比例立会议员
2021-03-05 13:52
全国人大会议早上在北京开幕,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列席。会议的第七项议程将审议《人大关于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决定》草案。
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政府工作报告后,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王晨提出要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确保由「爱国者治港」,主要思路是重新构建选举委员会,除继续由选委会选举产生行政长官,并赋予选委会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和直接参与提名全部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新职能,并将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二。
王晨的说明分3个栏目: |
一、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基本思路和推进方式 三、关于决定草案的内容 |
王晨在发言时提到,自前年的「修例风波」以来,反中乱港势力和本土激进分离势力公然鼓吹「港独」等主张,通过香港特区的选举平台、立法会和区议会议事平台或者利用有关公职人员身分,肆无忌惮进行反中乱港活动,极力瘫痪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运作,阻挠香港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策划并实施所谓「预选」,妄图通过选举掌控立法会主导权,进而夺取香港的管治权。
他称,香港社会出现的一些乱象表明,香港特区现行的选举制度机制存在明显的漏洞和缺陷,为反中乱港势力夺取香港特区管治权提供了可乘之机。为此,必须采取必要措施完善香港区选举制度,消除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风险,确保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
王晨表明要建立有香港特色的民主选举制度,而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总体思路是:
以对香港特区选举委员会重新构建和增加赋权为核心进行总体制度设计,调整和优化选举委员会的规模、组成和产生办法,继续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行政长官,并赋予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和直接参与提名全部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新职能,通过选举委员会扩大香港社会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和更加广泛的代表性,对有关选举要素作出适当调整,同时建立全流程资格审查机制,进而形成一套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选举制度。 |
考虑到保持香港特区相关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这次完善香港特区有关选举制度,可以只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不涉及修改香港基本法正文。
王晨称,在全国人大作出本决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根据本决定会同有关方面及早启动相关修法程序,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订后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经依法公布施行后,原附件一和附件二以及有关修正案同时废止。
建立时间:10:43
更新时间:13:51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