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拘捕】明午再讯闻被告3日无法更衣 苏官:唔少人话警方看管反无凉冲

2021-03-02 23:22

苏惠德称明日再开庭审理。资料图片
苏惠德称明日再开庭审理。资料图片

民主派55人参与去年7月中「35+初选」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今年初被捕,其中47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各辩方大状由昨午开始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出保䆁要求。约9时许苏官指有见部份被告例如戴耀廷非常疲累,已经睡著,提议先行让部份被告离开到收押所休息,虽有被告扬言「我哋大部份想听埋一齐走」,苏官回应指如被告欲留下亦不加阻止,被告如众民主党成员、公民党成员、戴耀廷、区诺轩、袁嘉蔚、黄子悦等陆续离去,现馀下约24名被告在席。

戴耀廷由高院的占中九子上诉案完结后,刚赶抵西九龙法院应讯。

47名被告透过代表大状于昨午4时至凌晨2时45分,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持续近11小时申请保释、至今共完成了28名被告的担保申请。

截至黄昏6时许已处理了共29位,并预告暂订于7点休庭供众人用膳,最迟于晚上10时散庭。今日凌晨不适送院的「长毛」梁国雄及谭凯邦均已重返法庭应讯。

综观全日,延伸庭内旁听家属比昨日聆讯少超过一半,取而代之的是部份政界人物例如职工盟秘书长李卓人、民阵召集人陈皓桓,亦有同案中续保没有被控的元朗区议员邝俊宇及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

被告之一林景楠约于晚上9时半报称呼吸困难,获安排救护车送往明爱医院。

时至晚上10时35分,苏官押后案件至明午12时再讯,期间众被告还押惩教处看管。尚有8名被告未作申请保释陈词,包括施德来(38岁,无业)、朱凯廸(43岁)、伍健伟(25岁,元朗区议员)、陈志全(48岁,无业)、吕智恒(38岁,社工)、岑敖晖(27岁,荃湾区议员)、王百羽(30岁,元朗区议员),以及余慧明(33岁,医管局停职文职人员)

戴耀廷代表大律师张耀良临休庭前提出有被告向家属反映因连日上庭而3日未有更衣,卫生恶劣,大律师黄瑞红和议,联同大律师查锡我反建议明早腾空时间让被告在院舍梳洗,押后案件至下午,期间邹家成不住点头同意。曾任职惩教处的查锡我分享经验指因需时检查符合程序,家属难以短时间内送衣物予各被告,故改以梳洗替代,或尽早完成聆讯或更简单直接。有大律师提议众被告交警方看管,或更易替换衣物。

苏官笑言「唔少人话警方看管反而冇凉冲」。估算明日聆讯需时多久时,被问到听毕陈词能否尽快下决定,苏官应以「唔相信好耐,绝对得」。

众议纷纭下,苏官为平衡各方,终押后案件至明天中午。众被告离席时均挥手向一众律师高呼「辛苦晒各位律师!多谢大家!辛苦大家!」


47名被告依次为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锺锦麟、吴政亨、袁嘉蔚、梁晃维、郑达鸿、徐子见、杨雪盈、彭卓棋、岑子杰、毛孟静、何启明、冯达浚、刘伟聪、黄碧云、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施德来、朱凯迪、张可森、黄子悦、伍健伟、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何桂蓝、刘頴匡、杨岳桥、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范国威、吕智恒、梁国雄、刘景楠、柯耀林、岑敖晖、王百羽、李予信及余慧明。

众被告全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在香港一同串谋及与其他人串谋,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而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威胁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即——

(i)为以下目的宣扬、进行或参与一项谋划,旨在滥用其在当选立法会议员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73条受托的职权——
(a)在立法会取得大多数控制权,藉以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出的任何财政预算或公共开支,不论当中内容或内容的利弊如何,均不予区别拒绝通过;
(b)迫使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根据《基本法》第50条解散香港立法会,从而瘫痪政府运作;
(c)最终导致行政长官因立法会解散和重选的立法会拒绝通过原财政预算案而根据《基本法》第52条而辞职;
(ii)为达致该谋划,参选或不参选立法会选举,及/或煽动、促使、引致、诱使他人参选或不参选该选举;
(iii)承诺或同意当选立法会议员后,及/或煽动、促使、引致、诱使他人当选立法会议员后,在审核和通过政府的财政预算或公共开支时,按照该谋划,行使或不行使根据《基本法》第73条所订的职权;
(iv)承诺或同意在该选举中当选后,及/或煽动、促使、引致、诱使他人在该选举中当选后,故意或蓄意不履行,或故意或蓄意疏于履行其立法会议员职责,即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遵守法律,廉洁奉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

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行为。

法庭记者:陈子豪

建立时间:17:43
更新时间: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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