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指香港选举制度从来是国家事务 非自治范围

2021-02-25 21:46

王振民指修改选举制度首先是中央的宪制权力和责任,然后才是香港以何种方式和程度参与的问题。资料图片
王振民指修改选举制度首先是中央的宪制权力和责任,然后才是香港以何种方式和程度参与的问题。资料图片

全国港澳研究会日前在北京举行专题研讨会,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中联办前法律部长王振民表示,决定特区选举制度的权力属于中央,可直接修改香港选举制度。修改制度首先是中央的宪制权力和责任,然后才是香港以何种方式和程度参与的问题。

《人民日报》刊登部分发言稿,王振民提到,根据宪法和《基本法》决定特区选举制度的权力,历来属于中央。中央有两种方式行使权力。第一种方式是中央授权特区通过「五步曲」推动选举制度的改革完善,第二种方式是中央可直接行使权力,修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不受「五部曲」影响。

无论回归前后,这项权力一直独立存在并行使,不受「五步曲」影响,《基本法》从来不存在特区有独立修改自己选举制度的权力。

在「五部曲」走不通的情况下,香港选举制度又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唯一选择就是由中央直接动用宪制权力,修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这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中央行使特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权,不意味不听取香港的意见,无论特区政府或社会各界都有机会参与,有关空间很大。改革完善选举制度并非削弱民主,香港各方面要有信心。

王振民指修改选举制度首先是中央的宪制权力和责任,然后才是香港以何种方式和程度参与的问题。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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