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应有之义 非突然提出来

2021-02-18 15:26

王振民指「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国策和制度体系,从一开始就包含的核心内涵、不是今天突然提出来。资料图片
王振民指「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国策和制度体系,从一开始就包含的核心内涵、不是今天突然提出来。资料图片

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港澳研究中心主任王振民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和核心内容,是建立健全、发展完善特别行政区政治制度和体制必须遵守的根本原则。中国要严格落实「爱国者治港」,确保香港特区政权任何时候都掌握在爱国者手中。

王振民指出,上世纪80年代在构思「一国两制」、起草制定基本法时,邓小平就反覆讲,「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今年1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听取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述职报告时进一步提出「爱国者治港」,指出「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这是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事关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原则。」「爱国者治港」是习近平在对20多年来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对这一理论、制度的继承、发展和升华,上升到「根本原则」的高度来认识这一关键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行动指导意义。

他说,这些年「港独」激进势力冒起,他们不仅在街头频繁发起暴力抗争,而且利用香港目前一些制度的空间和漏洞,以「揽炒」香港为目的,大批进入香港地方治理架构,大有取代爱国者在香港政权当中主体地位之势。这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损害香港繁荣稳定,挑战「一国」原则底线。如果在回归祖国50年不变的中期,治港者开始主要由这些人组成,爱国者大批退出,今后香港由这些人主导,那就等于香港再次丢失,中国收回香港也就失去了价值和意义,香港也将失去应有的明天。因此,「爱国者治港」首先是国家主权、安全问题,1997年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收回了香港,当然要由国家信任的爱国者治理香港,这完全顺理成章、天经地义。

王振民表示,「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国策和制度体系从一开始就包含的核心内涵、前提条件和应有之义,不是今天突然提出来的,自上世纪80年代初提出以来就一以贯之,从未动摇。没有「爱国者治港」,就没有「一国两制」。很难想像一批根本不爱这个国家、甚至憎恨这个国家、反对「一国两制」的人如何能够理解、执行「一国两制」。他表示,香港《基本法》对香港特区主要官员和两个首席法官中国国籍的要求,对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宣誓、效忠等方面的规定,都是「爱国者治港」的具体体现和法律化。去年制定的《港区国安法》也有相应的要求。

他指出,强调「爱国者治港」,就是要诚心诚意接受香港已经永久回归祖国的事实,效忠中国及其香港特区,自觉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就是要尊重、承认国家主体实行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体制和社会主义制度,国家不会改变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他们也不要试图改变国家主体实行的政治制度和体制;就是要尊重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承认、接受国家和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就是要以中华民族一员的身份为骄傲和荣耀,坚定地与祖国站在一起,与全国人民同甘共苦,自觉助力民族复兴伟大进程,不做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

王振民说,「爱国者治理」是任何政治体制运行的内在逻辑,世界各国各地都有这样的要求,不是中国独创的。美国等各国的选举,候选人都是比谁更爱国。如果不爱国,就没有任何胜选乃至参选的可能。

他表示,香港近年出现很多令人吃惊的事情。很多对香港没有任何积极贡献、仅仅靠打著「港独」分裂旗帜的人顺利当选,而且这样的人越来越多,这极不正常。参选人不是比谁更爱国爱港,谁对香港的贡献大,谁有更好治理香港的良策,而是比谁更「独」、更极端、更有破坏性。这批根本不接受国家和香港宪制秩序、不接受「一国两制」的人选上议员,其目的是要废除这个宪制秩序,「揽炒」香港,根本不是为了香港好。这说明香港目前的一些制度机制有不完善的地方,有很大安全隐患。有些规定随著时间推移出现与实践脱节的情况,不适应世情、国情特别是港情的发展变化,需要与时俱进,以更好体现「爱国者治港」这一根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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