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业不服渎职罪定罪 申上诉许可遭驳回

2021-02-09 09:53

冯永业不服申上诉被驳回
冯永业不服申上诉被驳回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前副秘书长冯永业,因涉嫌2004年收受「赌王」姨仔陈婉玉51万元临时订金,作为优待她辖下航空公司的报酬,前年被裁定渎职罪成判囚9个月。他不服定罪申请上诉许可,今日上诉庭驳回。

冯永业上诉时透过律师声称,自己2005年5月前不知悉陈婉玉是「港联航空」的董事,误解对方只是负责会计,故不意会到收受她51万元,与他公职上处理审批其申请会有利益冲突。上诉庭反驳,原审法官有权根据证人庭上表现,决定采纳或否定证人供词。上诉人作供时否认知悉陈婉玉的确实身分,显然是自欺欺人的说法。

上诉人03年出任副秘书长负责香港航空事务,同年4月获邀出席饭局,根据出席人物考虑,该饭局是具业务性质的,目的很可能是促使上诉人结识陈婉玉从而方便「港联航空」的业务发展。不论两人如何结识,上诉人必然会意会到对方在公司地位不轻。

随后上诉人在同年后期亦多次单独和对方会面,另一方面他在审批直升机业务有关申请时接触载有陈婉玉名称的文件,法庭裁定他不可能忽略对方身分。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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