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女黑工果栏卖冒牌车厘子囚两月 官:返两日工揽晒上身
2021-02-06 13:54
海关揭发41岁内地女子在油麻地果栏以平价车厘子,冒充贵价澳洲塔斯曼尼亚车厘子出售,并检获195盒冒牌车厘子。女子违反《商品及说明条例》及《入境条例》,郑念慈裁判官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定被告违反逗留条件、出售应用伪造商标的货品、管有应用伪造商标的货品4罪罪成。郑官指被告为「非法劳工」,受雇于无良商人,「返咗两日工,咩都唔知,边个请佢都话唔知,全部揽晒上身」,而鱼目混珠的售货手法对消费者非常不公道,必须判以有足够阻吓性的刑罚,最终判被告监禁两个月。
41岁陈美娜被控在2021年2月4日,在香港九龙油麻地石龙街地下5A-6A临时店铺,出售应用伪造商标「43° South」的货品,即一盒车厘子。陈另被控分别于5A-6A临时店铺及6A店铺内,为售卖或任何商业或制造用途而管有货品,即68盒及127盒应用伪造商标「43° South」的车厘子。
陈美娜亦被控违反入境事务处于或约2021年1月12日施加的一项对其有效的逗留条件,该项逗留条件规定,她只获准由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4月12日期间以访客身分留在香港,惟须受一项条件规限,即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
辩方指被告与丈夫及3名子女,在深水埗住所同住,丈夫因疫情关系失业,3名17至20岁的子女在学中,一家五口靠14400元综缓维生,被告考虑到临近新年,决定工作帮补家计,才会愚蠢犯案。郑念慈裁判官质疑领14400元综缓「生活好差咩?」,「我见唔到佢生活有几捉襟见肘喎,仲请到私人律师」,辩方则指14400元「唔够用」。
控方指车厘子仍在化验阶段,但同意盒内是车厘子,但只是并非「43° South」的车厘子。郑官判刑时指,农历新年将至并是车厘子的当造季节,车厘子是港人喜爱的水果,涉案品牌又是港人熟悉的品牌,被告以相对较高的价钱贩卖冒牌车厘子,对消费者非常不公道,现时没有任何证供证明那位无良商人聘用被告,被告一人承担销售及管有冒牌车厘子的所有责任,给予被告认罪的三分一扣减后,判处被告监禁两个月。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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