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斥个别媒体以偏颇字眼形容律政司上诉或覆核
2021-02-06 11:37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6日)发表网志,不点名批评有个别媒体自去年开始,一直利用偏颇的字眼,形容律政司在刑事案件中所作出的上诉或覆核。她认为有关报道是忽视律政司提出的理据,甚至法庭在判决书陈述的理由,强调绝不认同这些报道手法,律政司一直致力确保检控工作执行妥当,检控人员秉持最高的专业标准处理刑事案件,以同等的尺度,不偏不倚地秉行公义。
郑若骅续指,律政司去年提出17宗刑罚覆核申请,已裁决的12宗申请中,11宗申请得直。就涉及公众活动的案件而言,上诉法庭在其中4宗案件中,重申了黄之锋案的判刑原则,即在处理牵涉暴力的大型非法集会案件时,必须强调阻吓和惩罚作用。
上诉法庭亦在其中三宗案件的判案书中,强调「在处理严重控罪的时候,即使犯案者年纪轻,法庭仍必须对惩罚,阻吓及谴责的判刑因素给予适当比重」。判案书亦明确指出:「若基于公众利益的考虑,因严重的罪行或犯罪情况而需要判处犯案者严厉或具阻吓力的判刑,其年轻或个人背景的比重将会极其有限,甚至是微不足道,原因是严惩或阻吓的需要远超过犯案者更生的需要。」
郑重申,律政司会仔细研究法庭判刑的相关资料,如发现判刑明显过轻或过重,又或者裁决在法律观点有错误时,律政司是有责任向法庭提出覆核或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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