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虚报失窃事主获赔结案致疑犯逃法网 男警被控伪造文书及行为失当

2021-02-04 12:16

被告欧阳燊。
被告欧阳燊。

28岁男警疑在4年前一宗银行柜员机盗窃中,于调查报告讹称事主已获赔偿及不再追究,并假冒主管签名作实,令疑犯一度逍遥法外。警方经调查后,落案起诉男警3项伪造罪及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今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他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3月18日,以待辩方给予被告法律意见,期间他准以1千元担保外出,并须居住在报称地址及不得接触控方所有列表证人。据了解,事主就盗窃案报警后,苦等逾年仍未获警方通知调查结果,遂主动查询而揭发事件。

被告欧阳燊(28岁),报称为公务员。三项伪造罪指他在2017年4月6日及4月8日,在湾仔报案号码17007153的警察档案内,分别于调查报告及第五录事中伪造事实,以及在2017年5月17日,在同一警察档案内的第九录事中,伪造女侦缉督察余咏雪的签名。

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则指,他在2017年4月6日至7月20日间,身为警务处警员,在执行公职过程中,故意、蓄意及严重地不当行为,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在湾仔报案号码17007153的警察档案内的调查报告及第五录事中作出虚假陈述,即报称接获该盗窃案件中的受害人刘家慧通知,其已获得赔偿及不会向警察提供口供,而导致该案件终结调查,从而让贼人FRANKEL Judah Emmanuel在逃,直到其于2018年9月21日拘捕。

法庭记者:张旭珊

建立时间11:58
更新时间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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