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诺轩袭警罪成上诉被驳回 官指咪高峰敲打警盾必属「非法」
2021-02-03 15:44
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早前被裁定前年七月八日在油麻地以大声公袭击两名警务人员罪成,被判处140小时社会服务令。潘敏琦法官早前驳回区诺轩就定罪的上诉,维持原判,今午颁布的书面理由中指出,区诺轩以咪高峰敲凿警员的长盾明显是情绪发泄,必属「非法」无疑,而区在上诉时指自己只是想吸引警员注意,以防警方清场时有「人踩人」的情况出现,亦是砌词狡辩。潘官重申上诉法庭并非可供上诉方作出没完没了之争拗或驳斥的殿堂。
潘官指,区诺轩与警员面对面仅隔一道透明长盾,区从动口的行为升级至动手的行动,即以大声公吆喝「毅进仔」多次后,以咪高峰敲打警盾三下,更是三次连续性的猛力敲打。潘官表示当时人多混乱,警员有所忧虑合情合理,而警员的忧虑明显是区猛力敲打其长盾后,随之而来提升冲击警方防线、产生涟漪效应的武力,以致警员作出用力抓紧盾牌的即时反应,故认为原审裁判官没有错误裁定区当时怀有恶意,令警员「忧虑」自己会当场遭受到非法武力。
上诉方辩称区是因要求警方停止执行任务不果,故有需要敲打警员长盾,甚至可能需要使用令人反感的言语来吸引警员注意,潘官认为此陈词极为牵强,更是事后孔明、扰乱视听的砌词。潘官称区当时具有尊贵的议员身份,但在有人叫「人踩人」之前,已完全无视警方的警告和劝喻,又在前线大叫大嚷,拒绝离开现场,以针对性的字眼叫警察为「死黑警,黑警」,面向警员大声叫喊「毅进仔」三次,积极阻挠警方清场行动,一直与警员正面交锋,其不屑或贬意可见一班,区在案发时对警员肆意挑衅和谩骂,行为实属强人所难。
另一方面,潘官指虽然没有专家证供提供扬声器的威力或音量的分贝,但潘官认为驳上咪高峰的扬声器有一定的威力,而区案发时追着警员,在关键时刻以扬声器向着警员的耳朵声嘶力竭地说话,考虑到对话的内容,整体明显是在挑衅警方。潘官认为警员右耳遭区多次近距离叫嚣后,被诊断为蒙受急性听力损失,唯一合理推论是区以扬声器说话的声浪或威力令警员右耳不适,大得足以构成「袭击」的程度。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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