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车长被改控危险驾驶加控不小心驾驶 拒认两罪案件5月开审 2021-01-29 17:45 被告张浩然(小图)。 资料图片 去年9月6日一名新巴970号线车长在弥敦道无故响号及快速行驶,涉案车长原本被控一项不小心驾驶罪,案件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时,控方申请修订控罪,将原先的不小心驾驶罪改为危险驾驶罪,并加控另一项不小心驾驶罪。司机否认两项控罪,裁判官将案定于5月17日审讯。36岁被告张浩然,巴士司机。今日修订的危险驾驶控罪,指被告于去年9月6日在油麻地弥敦道危险驾驶一辆双层巴士。另一项加控的不小心驾驶罪指被告同日在薄扶林道近何东夫人纪念堂外不小心驾驶一辆双层巴士。本报记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17岁少年藏伸缩棍和激光笔认罪 被判更生中心令 下一篇 保险从业员初步确诊后擅离院判囚14天 求情指返公司关电器防火灾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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