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案获刑2年半 三星副会长李在熔不上诉

2021-01-25 21:15

李在熔不提出上诉。AP
李在熔不提出上诉。AP

南韩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熔因涉嫌行贿被判刑2年6个月,李在熔的辩护律师及检方今天均决定不再上诉。检方表示,已达成查明朴槿惠闺密干政案真相的目标,没有上诉理由。

首尔高等法院本月18日宣判重审结果,认定李在熔以86.8亿韩元公司资金向前总统朴槿惠及崔顺实行贿,判处2年6个月徒刑。今天为此案提出上诉的最后期限,李在熔的辩护律师上午宣布不再上诉,虚心接受这次判决结果。检方经过讨论后也于下午决定不上诉。

韩联社报导,检方表示,2年6个月徒刑与认定犯罪事实相比虽较为轻微,但并不足以构成作为上诉理由的违法事由,也无其他适当上诉理由,因此做出不上诉决定。此外,检方也表示,此案相关事件调查已结束,事实上已达成查明因民间人士而起的干政案真相目标。在双方都决定不上诉的状况下,对李在熔的判决将在今天午夜12时生效。扣除李在熔先前遭羁押时间,剩约1年半刑期,李在熔预料可在明年7月出狱。

李在熔2017年因涉嫌行贿遭起诉,一审判处5年徒刑,二审法院改判2年半徒刑、缓刑4年,但被最高法院发回重审,此案经过4年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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