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文员8.31太子站内管武判囚 不服定罪提上诉被驳回

2021-01-19 16:07

锺日祺提上诉被驳回。资料图片
锺日祺提上诉被驳回。资料图片

33岁男文员前年8月31日晚上在港铁太子站内被搜出弹叉、螺丝帽及雷射笔等物品,经审讯后被裁定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以及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材器具两罪罪成,分别被判处12个月监禁和罚款5,000元。他不服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诉,李运腾法官今颁布判词驳回其上诉,指出以重审的方式,审视上诉方的所有上诉理由,但认为无一成立,又认为监禁12个月并非明显过重。

上诉人锺日祺指裁判官作出有罪推论,没有充分考虑有利于锺的因素,又指裁判官在审讯时向辩方证人提问大量问题令审讯不公,而且裁判官在判刑时没有考虑涉案物品有限的杀伤力,以致量刑明显过重。

李官考虑席前的证供证据后,不认为裁判官的裁断有任何错误或考虑不周的地方,而螺丝帽配合丫叉使用,与雷射笔均可远距离伤人,锺管有涉案攻击性武器的意图是用作伤人,简直呼之欲出,毫无悬念可言。而裁判官向辩方证人提问是在尝试澄清和理解证人的证供,没有显示偏见或有偏帮一方之嫌的地方。

李官认为12个月的量刑基准仍在合理范围内,并非明显过重,而现时没有证据显示锺曾参与太子站内出现的打斗和破坏,又没有证据证明他是在得悉太子站有事故发生后,才携同相关物品赶赴现场,否则李官便认为刑期应有上调空间。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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