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父多次强奸两亲生女判囚10年 揭妻知情无报警
2021-01-06 13:38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49岁男子多次性侵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案进行了终审宣判,法院驳回了被告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被告人叶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案情指,自2014年至2019年,安徽桐城的叶某利用其身为小怡、小朵(均为化名)父亲身份,于2014年前后在出租房内先后三次对当时未满十四岁的大女儿小怡实施强奸行为,期间曾当场被妻子李某发现,后经被告人叶某多次恳求被原谅。在2015年至2019年,叶某趁其妻子李某外出,多次对小女儿小朵实施强奸行为,并告诫小朵不能将该事情告诉其他人。
叶某的妻子李某说,曾经看见叶某强奸小怡,当时非常生气,拿起拖鞋便打他。当时叶某向妻女道歉,李某考虑到两个女儿年纪还小,自己又没有经济来源,就没有选择报警。事情最后不了了之。2019年9月份的一天,小朵告诉李某她自残了,在其追问下得知叶某强奸小朵好多年,后来李某和女儿就离开了叶某。
2019年12月11日,为了躲避叶某而来到四川泸州的小朵在微博发文揭露父亲这7年来的恶行,并称自己有轻生念头,引起了泸州警方的关注。随后,经多地警方努力,于2020年1月8日将叶某抓获。
2020年10月11日,叶某因犯强奸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叶某不服判决上诉。近期,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叶某行为构成了强奸罪,且属情节恶劣的情形,依法应当从重、从严惩处。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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