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衞认为区议员属公职人员应宣誓

2021-01-05 18:45

曾国衞指区议员应该接受宣誓。资料图片
曾国衞指区议员应该接受宣誓。资料图片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在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上表示,他个人认为区议员应包括在内,政府正检视如何作出明确界定。当局正研究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104条有关公职人员宣誓的解释,修订本地法例,相关工作已进入尾声,期望今年年初向立法会提交草案。

他指,《基本法》第104条并无包括区议员,但《港区国安法》第6条就规定,香港居民参选及就任公职时,要签署文件或宣誓,确认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当中并无明确定义公职人员,

曾国衞又指,目前本地法例只规定誓言的内容,而未有明文规范宣誓方式,亦未有规定公职人员如果拒绝宣誓或违反誓言的后果和处理机制,当局会尽快完成相关研究及法例草拟工作,以更清晰反映人大常委会解释的要求,完善有关宣誓仪式程序的条文。

至于让内地港人投票,曾国衞称,境外投票问题需慎重小心考虑,以免引发混乱,当局希望能尽快实行,但没有硬指标、硬目标。他又表示,好有信心未来选举可以做到电子派票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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