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收电动单车女买家试车撞伤男途人 女车主被捕

2021-01-04 16:32

涉事电动单车。 读者提供
涉事电动单车。 读者提供

旺角上海街与旺角道交界,今早11时许,警方接获报案指,2名途人被一辆电动单车撞到,他们均受轻伤,警方及救护员到场,伤者经敷治后拒绝送院,自行离去。警方了解事发经过后,遂截停涉事电动单车及驾驶者,司机被捕并带署调查。据报,一名出售电动单车女子,相约一名女买家到上址进行交收,期间女买家在行人路试车行驶,疑不慎撞倒一名男途人,她大惊弃车逃去,附近途人目击事件报警。

警方经初步调查,女车主涉嫌「驾驶未登记的车辆」、「驾驶电单车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驾驶时没有驾驶执照」及「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被捕及扣留调查。案件交由西九龙总区交通意外调查队跟进,并追缉怀疑肇事女子。

警方重申,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三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1万元及监禁12个月。

建立时间14:34
更新时间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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