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45岁踢拖男被捕涉抛狗落地 狗只无表面伤痕
2020-12-30 20:54
元朗一名男子疑将狗只抛在地上,途人见状担心有人虐待狗只,于是报警。
事发在昨午约5时,警方接获市民报案指,一名男子在元朗青山公路洪水桥段600号,怀疑将一只狗只抛在地上。警员到场经初步调查后,案件列作残酷对待动物。
警方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六队接手案件,经深入调查及翻查闭路电视后,警方迅速锁定疑犯,并于今日上午在元朗区拘捕一名45岁姓赵本地男子,涉嫌残酷对待动物。被捕男子现正被扣留调查。
经初步检查,该狗只没有表面伤痕,已交由相关机构跟进。
警方强调,绝不容忍任何虐待动物的行为,并会认真及积极跟进每宗案件。根据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第三条,残酷对待动物的最高刑罚为罚款20万元及监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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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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