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投寄内载货品邮件往指定地区需提交电子报关资料
2020-12-17 22:10
香港邮政今日宣布,因应中国内地、欧盟27个成员国、英国、瑞士及巴西邮政机关的要求,由明年1月1日起,所有寄往当地的内载货品、即非文件类邮件,需于投寄前提交电子报关资料。寄往美国的邮包类邮件已于2019年6月起实施要求,有关要求现扩展至内载货品的各类邮件。
电子报关所需的资料与现时以纸张表格申报一样,包括寄件人资料;收件人资料;以及内载物品的资料。
香港邮政已提供各项渠道供寄件人提交电子报关资料,市民可以随时透过「邮件清关易」(easy-precustoms.hongkongpost.hk/epc/?lang=zh_TW)、「投寄易」及「我的特快专递」网上平台或香港邮政流动应用程式提交电子报关资料。市民亦可使用各邮政局内配备的「邮件清关易」自助平台及/或「邮件清关易」平板电脑,根据简单指示提交资料。
邮政机关提醒,寄往当地的内载货品邮件如未附有电子报关资料,可能会导致清关延误或不获处理。寄件人应在邮件上填写回邮地址,如没有回邮地址,退回的邮件会被销毁。因以上原因而需退回或销毁的邮件,邮费将不获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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