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毛胡志伟及朱凯廸等8人涉非法集结准保释 不得离港明年2月再讯
2020-12-17 16:46
月初8名民主派人士包括3名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胡志伟及朱凯廸、民阵召集人陈皓桓、东区区议员曾健成、徐子见及陈荣泰,以及社民连成员邓世礼涉嫌与今年6月30日终审法院外游行及7月1日湾仔游行有关被捕。8人共被控举行或组织、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3罪,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控方由律政司高级检控官张卓勤代表,辩方由大律师黄宇逸、律师文浩正等代表。控方申请被告毋须答辩获准,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来年2月8日下午再讯,以准备区域法院转介文件。罗官指本案严重,若定罪后刑期不短,基于风险评估而向众被告批出保释条件。众被告获准以10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须交出旅游证件,居住于报称地址,每星期到警署报到1次。
8名被告依次为24岁陈皓桓、64岁曾健成、53岁徐子见、58岁胡志伟、56岁陈荣泰、43岁朱凯迪、64岁梁国雄和58岁邓世礼。首5人同被控今年6月30日在中环终审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明知而参与一个属未经批准集结的公众游行。另外,8人中除了曾健成和陈荣泰,其馀同被控于今年7月1日在湾仔轩尼斯道和杜老志道一带,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明知而参与、举行或组织一个属未经批准集结的公众游行。
在宣读控罪后被问到是否明白时,陈皓桓、曾健成、梁国雄分别答到「五大诉求 缺一不可」、「游行示威无罪 政治检控可耻」、「释放所有政治犯」等。
双方争议保释条件时,控方指出案件严重,部份被告选择于7月1日,在警方反对下举行游行,游行演变成暴力事件的潜在风险高,又引述早前黄之锋案例指同类案件可判处刑期不短的即时监禁。控方再陈述众被告目前牵涉多宗诉讼,在法庭保释期间犯下本案,又以许智峯作例证众被告潜逃风险高。
辩方反驳指控罪相对轻微,认为控方错引周庭案例,指判刑基础为实际案情及集结规模,本案不应直接参考。辩方另提出香港终审法院经常引用的欧洲人权法院法律原则及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最新指引,指判刑应著重相称比例,和平示威即使未经批准,亦不应判处监禁甚至不应判处刑事刑罚,而以行政制裁取代。辩方最后指出众被告一直谨遵保释条件,而本案案情中仅约100人聚集,历时14分钟,控方也不应以许智峯一例以偏概全。
法庭记者:陈子豪
建立时间13:40
更新时间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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