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被逼拍同志色情片 警拘捕「港版N号房」7人
2020-12-14 19:39
一间男同志色情电影制作公司负责人,以3万至5万元优厚酬金利诱受害人成为合约演员。并带受害人到酒店进行色情片拍摄和表演。及后受害人因收不到酬劳拒绝拍摄,却被该公司威胁若不继续将赔偿巨额违约金。受害人惊觉不妥于是报警求助。警方今日(14日)拘捕7名年龄介乎19至37岁男子,涉嫌「串谋控制他人而目的在于使他与人非法性交或卖淫」 。
新界南总区刑事部行动警司陈志昌表示,新界南总区重案组较早前截查上述案件,成功接触4位有相似经历的受害人,年龄介乎20至31岁,最初在交友平台结识一个自称居于加拿大的男子,男子声称自己是一间网上男男色情电影的公司的「IsexParty」的负责人,男子向他们重金礼聘,邀请他们成为这间电影合作公司的演员。在香港不同酒店拍摄色情影片的拍摄活动及进行现场的色情表演。涉案男子向受害人保证,这些影片不会随便公开,只交予少数客人作私人欣赏。
陈志昌指,由于开设的条件相当优厚,受害人答应成为该电影公司的合约演员,并在网上签约。受害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地址证明和相片也都提供给该公司。随后他们在2019年的12月到今年6月期间,分别多次在香港多间不同酒店的房内,进行男性色情影片的拍摄工作及现场色情表演。
经过多次拍摄后,他们仍然未收到报酬,于是拒绝再次参与拍摄工作及表演活动。随后该色情电影公司便开始恐吓受害人,若不继续拍摄,就会将先前拍摄过的影片发放,并要缴交多达2.4万港元的违约金。受害人翻看合约内容,发现的确有相关的罚则,而且合约条文也规定,若有观众指名要与其发生性行为,他们是不能拒绝,若拒绝也需要缴罚款。陈志昌表示,这个时候受害人才如梦初醒发现堕入犯罪集团的陷阱中,他们随后报案求助。
陈志昌称,经警方调查发现,该电影公司在香港并没有任何的商业登记及公司注册,他们所报称的公司地址也是虚构,他们虚构公司的行为主要为了欺骗受害人及用以控制他们。警方经深入调查后,锁定并在今日拘捕7名年龄介乎19至37岁的男子,他们在集团内分别担当招募演员、财务、安排场地及拍摄工作等角色,他们涉嫌干犯「串谋控制他人而目的在于使他与人非法性交或卖淫」。警方不排除会这7名男子会牵涉其他不同罪行当中包括「刑事恐吓」及「勒索」,警方再作进一步拘捕行动。
新界南总区刑事部重案组第一队总督察史广鸿表示,「iSexParty」是自称于2018年成立、专门拍摄男同性色情电影本地制作公司,但在港存在是子虚乌有,没有任何商业登记及公司注册,地址亦是虚构,用以欺骗及控制受害人。
史广鸿表示,「iSexParty」操作分为前期及后期工作,前期包括会在男同志社交平台上招募年轻受害人,以金钱利诱他们在网上签合同,并取得他们的个人资料,以便操控受害人;其次以时薪200元招聘工作人员,负责安排春宫戏杂项工作,例如订酒店房间,安排水果、皮制道具,及拍摄真人表演;又透过网上平台招徕有经济能力的同好者,并向他们宣传「iSexParty」的付费节目,包括现场真人表演,表演后可选取表演者进行性交易。另外,任何人如果可以介绍新演员入职,可获2000港元介绍费,令更多人受骗。后期工作方面,犯罪集团会选定日子订酒店,之后工作人员会与受害人在酒店大堂会合,然后他们会上酒店「A房」,在房内作出一系列指定的指定春宫表演,里面有工作人员会拍摄直播及录影。而付费观众可欣赏,并指定某些演员到另房间「B房」进行金钱为基础的性交易。
新界南总区刑事部重案组第一A队高级督察顾文佳,根据「iSexParty」的宣传资料,该公司每月有四个拍摄日,每日分不同时段有多场场次,涉及不同演员。观众在若「A房」观赏成人表演需要收入场费,费用为700港元。当中视乎房内演员数目再作决定。同一时间,A房最多有4名演员及2名观众,整个成人表演过程会被拍摄;如果观众要求带同演员在「B房」作进一步性活动,要额外缴付500至3000港元费用,视乎活动内容而定,而「B房」最多有一名演员及一名观众,活动内容不会被拍摄下来。任何人如果可以介绍新演员入职,可获2000港元介绍费,令更多人受骗。根据案中4名受害人的合约列明,他们在A房的工作每小时薪金1000港元,涉及其他服务时会得到更多酬劳,他们称没有参与B房间的活动。
建立时间 17:30
更新时间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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