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阅文、丰巢网路违《反垄断法》 被罚款50万人民币

2020-12-14 14:37

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因违反《反垄断法》而分别被罚款50万元人民币。资料图片
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因违反《反垄断法》而分别被罚款50万元人民币。资料图片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和深圳市丰巢网路技术有限公司因违反《反垄断法》而分别被罚款50万元人民币(约59万元港币)。

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深圳市丰巢网路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作出调查,并于2020年12月14日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处罚决定,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和深圳市丰巢网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当局收到投诉和举报,反映有网际网路平台企业营业额达到申报标准,但在实施集中前,没有依法向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阿里巴巴于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期间,先后投资三次合计收购银泰商业73.79%股权,成为银泰商业控股股东。2018年2月,阿里巴巴投资持股比例进一步提高。腾讯控股子公司阅文于2018年8月与新丽传媒等签署协议,收购新丽传媒100%股权,并于当年10月完成交割。丰巢网路于2020年5月以换股方式取得中邮智递100%股权,并于当月完成交割。

负责人指出,三项交易都是股权收购,收购完成后阿里巴巴投资、阅文和丰巢网路分别取得了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参与集中的经营者营业额明显达到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在集中实施前,均未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负责人又指,线上经济呈现出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的趋势,平台垄断问题的反映和举报日益增加,显示线上经济发展中存在一些竞争风险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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