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9岁女童疑被拉进黑房猥亵 涉事教练未满16岁无法追责

2020-12-11 12:31

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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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凌海市的赵女士在网上爆料,称自己9岁的女儿妞妞(化名)在凌海市实验学校内遭到跆拳道教练刘某猥亵,并在报案后被公安机关告知,因刘某未满16岁无法追究责任。有律师表示,家属可以追究刘某的民事责任,学校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赵女士声称11月24日,女儿妞妞从学校下课回家后有些反常,后来哭诉学校跆拳道教练总是要她亲他,妞妞说不亲,教练就说今天不亲,下节课也得亲。听完后,赵女士仍旧觉得不对劲:「孩子也没亲他,怎么会害怕到这种程度。」赵女士便继续追问,随后妞妞告诉她,去年12月左右,刘某还曾以跆拳道动作不规范为由把妞妞叫到了单独的「黑房」:「到了屋里以后没有提任何关于动作的事,一个劲地就让我女儿亲他。」赵女士称,孩子当时拒绝了,但刘某强行亲了她:「孩子说妈妈他不是简单地亲我,是把舌头伸到嘴里了。」

赵女士表示,此后刘某还一直拽妞妞的裤子,「手想往裤子里伸」:「因为那个黑房一头连著走廊,这个老师怕走廊能看见,就来回左顾右盼,过程中,孩子就跑了。之后刘某抓住孩子,说这事你不能跟老师、父母说,说了他们不仅打我,还要打你。」

据报,妞妞就读于凌海实验学校小学部,2019年下半年开始,每周二和四会在校内上跆拳道课:「学校课后开了各种兴趣班,我们就选了跆拳道,因为考虑到孩子是女生,学点跆拳道可以防身。」

事后,赵女士就带著女儿去大凌河派出所报了警。当天警方就将刘某带到分局录了口供,派出所民警告诉赵女士,指妞妞陈述的事实与刘老师供述基本一致,但因为刘某未满16岁,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所以不能以猥亵儿童罪对其进行处罚。于是赵女士去了找校长,该校长表示,刘某为校外跆拳道辅导机构工作人员,非本校老师。凌海教育局方面给出的处理结果则是退回跆拳道课的学费,辞退这名未成年老师,并对校长口头批评。

有内地律师表示如果赵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警方可以对此事主持调解,对妞妞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被侵害方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刘某进行赔偿。此外,针对此事,学校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学校的管理上肯定是存在各种问题的,这个课程在学校范围内展开,那么不管老师是外聘也好,外包的合作单位的也好,学校对于授课老师的用工资格、教师资质都应该进行审核。同时学校也应该承担对教学过程的监督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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