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认不小心驾驶 否认拒绝提供血液样本罪明年3月开审
2020-12-11 10:27
现年39岁的艺人杨明今年8月8日凌晨怀疑酒后驾驶,在山顶马己仙峡道失事撞壆,被控不小心驾驶、门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及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以作化验三罪。杨明今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首两项控罪,但否认拒绝提供血液样本罪,排期于明年3月2日开审。
被告杨明(原名林明乐)被控于8月7日,在半山马己仙峡道(西行)近灯柱37716在道路上不小心驾驶车辆登记号码为MY686的私家车,及当时该车辆的窗门曾被增补,以减低其安全玻璃的透光能力;于8月8日在玛丽医院急症室内没有提供样本以作检查呼气测试虽有合理辩解,但在一名警务人员,即警长47357要求提供血液样本以作化验时,无合理辩解而没有提供该等样本。
审讯以英语进行,预计审期1天。控方共有9位列表证人及2段闭路电视片段,将传召其中4位证人出庭作供。代表杨明的资深大律师清洪透露,有到场的证人在杨明身上嗅不到酒精气味。
法庭记者:张旭珊
建立时间10:13
更新时间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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