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受贿案 揭多达18名律师曾行贿
2020-12-09 22:37
被称为「最富法官」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上周五因涉嫌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被判囚18年,并处罚金400万元(人民币,下同)。张家慧直接或间接非法收受财物4,375万元,内地媒体曝光,向其行贿的37人中,有18名律师,《人民日报》记者还充当掮客。行贿名单曝光之后,引起社会哗然。
张家慧选择干预的案件多为合同纠纷、民间借贷、股权转让等经济官司,向其行贿的18名律师,行贿金额不等。其中,行贿金额最高的律师为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隐名合夥人张阜,前后行贿650万。2017年至18年期间,张阜通过张家慧外甥刘磊请托张家慧,为其律师所代理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等案件提供帮助,张家慧向相关承办法官打招呼。
去年3月,海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哲韬,通过其时任《人民日报》海南分社采编中心主任丁汀请托张家慧,关照其代理的一宗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次月,廖哲韬让丁汀将2个共装有300万元现金的拉杆箱交给张家慧。
企业方面,并列第1的是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公司总裁曹黎明、深圳甲乙丙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邱代伦,他们均行贿500万元。名单震惊各界,部分律师在海南省律协担任重要职务。
网民纷呼「太吓人了,这得有多少冤案哦」,亦有人关注行贿的案件应否重审。影视编剧人牛立明在微博直言:「没有底到令人发指的程度,正在打官司的人们,就别指望司法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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