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商讨大桥港车北上不设限额 陈帆:每次逗留不逾30日
2020-12-09 12:49
立法会举行会议,运输及房屋局长陈帆在质询环节表示,正与广东省政府及内地相关当局,敲定实施「港珠澳大桥港车北上不设配额计划」的各项安排及技术细节,会争取尽快落实。陈帆表重申,暂时未决定下一个港车北上的通关口岸位置。
陈帆在会议上交代计划的初步构想,指预期申请人及北上车辆的司机,车辆需为8座位以下,要具有有效入境内地证件、两地驾驶执照,以及「过境车辆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他又指,两地政府会在计划运作一段时间后,参考大桥的实施经验,积极研究将计划延伸至另一香港及深圳的陆路口岸。
陈帆指,初步计划容许每辆合资格港车北上的车辆,每次入境内地连续停留不超过30天,每年累计于内地停留不超过180日。
陈帆表示,特区政府正与内地当局联系,争取早日对经大桥进入广东省行驶的私家车车辆保险,实施「等效先认」政策,即是将香港私家车向香港保险公司投保的责任范围,扩大至内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单,视为等同投保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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