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湾游行】越野教练藏铁槌罪脱拒警罪成 准保释月杪判刑

2020-12-07 17:35

当日游行后有示威者聚集警方施放催泪烟驱散。资料图片
当日游行后有示威者聚集警方施放催泪烟驱散。资料图片

去年11月10日荃湾游行,42岁越野教练遭警方截查,期间抗拒警员和被发现管有铁槌。施祖尧裁决官今于西九龙法院被裁定抗拒警务人员罪成,另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脱。并称此次案件虽无人受伤,但不能低估其严重性,警员当日对被告为合理截停,明显是在执行职务,但却因被告逃跑,导致警员须花时间追捕他。被告将以原有条件保释至12月21日判刑,以待为其索取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

施官称,警员王邵希(音译)在庭上作供时及记事册记录有多处出入,包括被告当日有否戴帽及作出警诫时的用词等,认为王的口供难称可信、可靠,拒绝接纳其口供及警员记事册内容。但称另外两名证人警员14992及3827口供清晰,无不合理,故接纳二人口供。

另施官裁决时指,被告有明显的抗拒行为。在警员上前截停被告时,他立即逃走。在被捉住后,又大叫「放开我」并奋力挣扎。而当时警员已向被告展示衣服上的警察字样及委任证,被告必然是在明知警员身份下拒捕,故判其抗拒警务人员罪成。至于被告管有的铁槌是日常生活会用到、未经过改装的。当日荃湾虽有示威活动,但未能证明案发地点与示威活动有何关连,被告当日的衣著及随身物品亦不足以证明被告有不法意图,逐判管有攻击武器罪脱。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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