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被控发表煽动文字等罪分3案提控 明早由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审理

2020-12-02 16:10

谭得志由囚车押上法庭。
谭得志由囚车押上法庭。

人民力量「快必」谭得志摆街站时涉喊「黑警死全家」等口号,被控发表煽动文字等14罪,并分成3案提控。控辩双方今日在区域法院就案件争议应否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辩方质疑控方申请为双重标准。

法官高劲修听毕双方陈词后,决定交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案件,处理案件争议是否属国家安全范围,以避免任何潜在越权情况而遭受任何一方提出司法覆核挑战。案件将安排于明早10时在区域法院由1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处理争议案件是否属危害国家安全。《星岛日报》得悉、区域法院获指定的国安法官为陈广池法官,他将于明天处理快必的法律争议。

控方代表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提出本案罪行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并指出应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辩方代表资深大律师戴启思提出质疑指案件早前并非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处理,控方今次申请属双重标准。控方回应指谭得志干犯发表煽动文字罪行,其高叫若干口号,追源溯始其煽动意图一直具颠覆国家意味,故案件属危害国家安全,强调由指定法官审理为强制责任。

48岁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快必)现共被控14条罪,涉及3宗案件,包括被控今年 5月24 在 SOGO 崇光百货对开举行或召集未经批准公众集会、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拒绝遵从或故意忽略遵从获授权人员作出的命令、发表煽动文字共4罪。次案中,谭得志被控在3月至7月的多次街站,5 项发表煽动文字罪、1项在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罪和1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罪共7罪。最后1宗案件,谭得志被控在今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滨公园露天剧场,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及发表煽动文字罪;及在1月19日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外带领人群向警员发表辱骂言论,扰乱秩序,在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共3罪。

陈广池于1958年在香港出生。1986年及1987年分别取得香港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1987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同年加入当时的律政署为助理检察官,1988年和1991年先后晋升为检察官和高级检察官,并于2002年晋升为副首席政府律师,同年出任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

陈广池加入司法机构为区域法院法官,任命由2007年4月4日起生效。

法庭记者:陈子豪

建立时间:10:34
更新时间: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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