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指区会「吵闹」违职能 研《国安法》对公职人员约束
2020-11-27 22:36
过去一年区议会经常出现区议员指駡口角、提出反对政府动议,然后政府代表拉队离席的场面,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接受有线新闻专访时,林郑月娥提到,担心民主派主导的区议会还能否发挥区议会的功能,过去一年「吵吵闹闹」,令官员及公务员不知道如何与区议会合作讨论地区事务,甚至有时侮辱警员令警员离场,偏离《基本法》之中地区组织的功能以及市民的期望。
林郑月娥指,区议会应该向政府反映地区有何事务,她要令区议会回复正常,林郑月娥提到《港区国安法》第6条,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林郑月娥正研究哪些公职人员要受《港区国安法》约制、要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
林郑月娥又认为,如果连区议会的基本政治问题都处理不好,普选更加「好难稳妥」、会「出事」。她又指,年青人抗拒内地是因为误会,她指「你问佢(年青人)你去边度令到你有依个观感内地啲嘢唔好、啲人唔斯文啊或者无规矩啊,佢话我无去过」,证明是报章、社交媒体,传媒工作者都有责任灌输正确讯息、知识给年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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