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男经理诱11岁女童拍裸照 官指有前科判囚3个月

2020-11-26 17:40

41岁物业男经理透过手机游戏《第5人格》认识一名11岁女童,后以游戏角色皮肤为饵,引诱其将裸照传送给他,后被女童母亲发现。被告今在屯门法院承认一项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罪。张洁宜署理主任裁判官称被告诱使未成年少女拍裸照,案情严重,加上其有同类案底,遂判被告监禁3个月。

案情指,被告陈文东于今年9月透过手游认识11岁事主。被告在WhatsApp上承诺若事主能把拍摄裸照传给他,则以价值800港元的游戏道具作为回报。随后事主拍下自己的胸部及私处,传送给被告。直到10月2日,事件被事主母亲发现。事主哥哥在WhatsApp假扮成事主,与被告相约见面,后报警拘捕被告。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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