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渔护署联合打击非法捕鱼 拘48名非法入境者
2020-11-26 16:11
水警联同渔农自然护理署于今年10至11月期间,针对非本地渔船进行多次反非法捕鱼联合行动,共拘捕48名非法入境者,截获10艘渔船,当中33人同时涉及非法捕鱼被起诉。
警方南水警分区行动支援小队指挥官王隽杰指,近日的非法捕鱼活动有增加趋势,10月至今与渔护署展开多次反非法捕鱼联合行动,共截获10艘渔船,拘捕47男1女,年龄介乎18至66岁,全为非法入境人士,截获的非法捕鱼案件已超越上年全年总数。
王隽杰指,水警一直就非法捕鱼活动制定恒常计划,于非法捕鱼黑点包括果洲群岛、后海湾、索古群岛、南丫以南等,协助渔护署执行《渔业保护条例》及截获可疑船只,致力遏止香港水域的非法捕鱼行为,行动当中亦有一定程度困难及危险性,例如恶劣天气致能见度降低等。
王补充,当可疑船只被截获后,执法人员会即时量度渔获重量及大小,多次联合行动中共搜获逾1000公斤渔获,相信会运到非本地市场出售。
渔护署渔业执行及特别项目科渔业主任陈璚称,过去1个半月,渔护署已检控7宗非本地渔船非法捕鱼案件,当中有两宗是由渔护署执法人员截获,当中两首渔船为拖网渔船,共拘捕14名非本地渔民,另外有5宗由水警截获,再转介至渔护署调查,涉及19名非本地渔民。
渔护署在10月16日于赤洲西北面水域截获一艘非本地渔船,12人涉违反《渔业保护条例》,判处监禁14日及缓刑两年,涉案渔具被充公。另外,有6宗个案涉及21人被落案起诉,目前正候审讯。
警方提醒,任何人士如触犯香港法例171章《渔业保护条例》及171A章《渔业保护规例》,一经定罪,可被罚款20万元及监禁6个月,吁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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