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宪 强制曾访7间跳舞场所人士周四前检测
2020-11-24 09:30
政府已引用《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规例》)(第599J章),就《规例》下的强制检测公告刊宪,要求于11月1日至11月23日曾到过7间指明场所的人士,须于11月26日或之前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本地疫情急速恶化,当中涉及各类于室内群组聚集活动的确诊个案数目继续大幅颷升。就此,政府已于11月21日首次就《规例》下的强制检测公告刊宪,要求曾到过14间指明跳舞场所的人士进行强制检测。
根据最新公告,所有于11月1日至11月23日期间曾到过以下7间指明场所的人士须于11月26日或之前透过指定途径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
新增7舞厅须强制检测: |
1) 美孚君好宴会厅(地址:美孚景荔径8号盈晖荟1楼126号铺) |
2) 沙田新光宴会厅(地址:沙田大涌桥路52号富豪花园商场) |
3) 香港仔劲爆娱乐制作公司(地址:香港仔香港仔大道223号利群商 业大厦27楼) |
4) 尖沙嘴世界舞蹈家演艺总会(地址:尖沙嘴山林道18号柏豪商业大 厦12楼) |
5) 尖沙嘴诚信大厦星河音乐室(地址:尖沙嘴北京道71-77号诚信大厦703室) |
6) 长沙湾通利大厦Victor Yan Studio(地址:长沙湾通州西街1043号通利大厦4楼E室) |
7) 九龙湾启业道星辉宴会厅(地址:九龙湾启业道 18号启业商场喜双逢酒家阁楼) |
受检人士可选择以下检测途径:
(一)于医院管理局(医管局)47间指定普通科门诊诊所索取深喉唾液测试样本收集包,并把样本交回指定样本收集点(样本收集包派发时间及样本收集时间见www.ha.org.hk/haho/ho/covid-19/GOPC_extend_TC.pdf);
(二)自行安排接受由衞生署认可私营化验所提供的检测(名单见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pdf);
(三)到4间社区检测中心接受检测服务(名单见www.communitytest.gov.hk/zh-HK/);
(四)于七个流动采样亭及样本瓶派发点接受检测服务,或索取并交回样本瓶(名单见附件二);或
(五)于医管局任何医疗设施(包括普通科门诊诊所或急症室),按照医管局医护人员的指示接受检测。
受检人士必须于11月29日或之前以电话(6275 6901)、传真(2530 5872)或电邮([email protected]),向政府报告检测结果或提交检测报告。受检人士若在11月20日至23日期间已进行上述的测试,均会获视为已遵从强制检测公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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