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男生被控管武等两罪成 还押待索劳教中心报告
2020-11-19 17:22
20岁男生去年8月涉嫌在深夜用雷射笔照向警车及警察眼睛,被捕后在身上搜出喷漆,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王诗丽裁判官裁定,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两罪罪成,案件押后至12月4日判刑,以待索取劳教中心及背景报告。王官指被告自辩时编作故事,最终裁定雷射笔是被告针对警员的伤人器具,喷漆则是用来意图涂污墙壁及警车,并下令被告需还押候判。
案情指去年8月26日有男子在街角,不断以雷射光照向警员眼睛逾30秒,除下口罩及鸭舌帽便走向大埔公园方向,警察谭浩铭追捕时有41秒看不到男子踪影,及后在大埔公园内只有20岁被告胡韦延一人,被告随即逃跑,警员遂作出追捕。
王诗丽裁判官裁决时指,被告被捕后被搜出袋内有雷射笔、喷漆、手电筒、黑色口罩、白色鸭舌帽,虽然被告他指曾看见一名疑似涉案男子跑走,但不获王官不接纳,亦不相信在夜阑人静时衣著及所携物品如此巧合地相同,而且被告被捕时已没有戴上口罩及鸭舌帽,袋中有口罩及鸭舌帽,故裁定被告就是在街角照射雷射光的男子。
被告辩称患有青光眼而需雷射笔协助观星,顺道购买喷漆以制作模型,但王官指被告在7年前已患青光眼,观星兴趣已有一年,王官质疑为何被告一直以肉眼观星,但却突然在出国旅行前数小时购入雷射笔,「感冒戴口罩仲出街?」,「又唔系咩天文观星日」,又质疑被告声称因眼疾而不知身穿制服的谭是警员,但却一直能以肉眼观星。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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