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男生涉两度镭射笔照警 警长供称警告后仍再犯故拘捕

2020-11-09 17:21

被告沈闻一(啡鞋) 。
被告沈闻一(啡鞋) 。

示威者去年9月8日游行至美国领事馆,促请美国国会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草案。一名男学生疑当日在港铁中环站,两度以镭射笔射向在场警员,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今日开审。

警长马国桦供称,事发当日下午,由于港铁中环站K出口附近的闸机及售票机被暴力示威者破坏,他与队员遂奉命到场设立封锁线及扫荡。当时他发现一名戴著蓝深色印有「WILLS」字眼的鸭舌帽、黑框眼镜、灰色颈巾、背著背囊的男子,在封锁线外用镭射笔照向警方, 妨碍他执勤,马见状遂警告男子:「唔好再用镭射笔照向警察,唔系就拉你」。男子一度按照指示,但不久后又重施故技,马警长于是走出封锁线,追逐约20米后截停及拘捕该男子,在现场检取了镭射笔、鸭舌帽、颈巾等作证物。

辩方播放事发时的新闻直播片段,当时一名防暴警将男子从墙边拉到防线内制服,再将他拉到售票机后,与警长作供相符。惟警长看完影片后,却表示「唔肯定」片中男子是否他和被告沈闻一(22岁),解释「成年前啦,我点会记得我点行」,亦不记得当日自己配戴的头盔是否带有两盏电筒。

辩方后于下午所播放的另一新闻片段中显示被告所戴的鸭舌帽并没有印有白色英文,警长随即承认自己记忆有误,称「睇番段片同意」之前检取的帽子并非属于被告。警长称由控制到制服被告的整个过程中只有短短几秒,形容为「电光火石」间,因此他并不记得所检交的鸭舌帽是从何而来,因记得被告有带鸭舌帽,故误以为手上的鸭舌帽属于被告。

案件明日续审。

法庭记者:刘安琪 张旭珊

建立时间13:52
更新时间17:21

证人马国桦。
证人马国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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