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汉网售伸缩棍电枪判囚32月 官:落入不法分子手后果严重
2020-11-09 11:57
债台高筑的无业汉声称无力偿还债务,遂在网上出售伸缩棍及电枪等武器,终被警方假扮买家揭发事件。他今承认无牌经营枪械及管有违禁武器两罪,以换取控方撤销另一项管有违禁武器控罪,法官表示被告在社会活动活跃时期出售涉案枪械,如落入不法分子手上,可引致严重后果,终判囚32个月。
辩方求情时透露,31岁被告赵梓烽乐善好施,不时借钱予街头露宿者,是次仅因欠债而犯案。而赵在被捕后,主动供出储藏在游戏机中心的装备,强调所述的宣传口号仅为增加购买意欲,绝非对警方怀有敌意,亦无任何证据显示示威者用作破坏中国银行的伸缩棍必然由赵所出售。
姚官指,案发时正值社会活动炽热的阶段,赵经营及出售武器,涉案电枪可产生6000伏特,可使人昏迷或不能动弹,难以想像若落入不法分子手上,将带来何等严重后果,遂以3年半及2年半作两项控罪的量刑起点,扣除部分刑期后,共判囚32个月。
报称无业的赵梓烽并无任何刑事定罪纪录。他承认于去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香港以生意或业务方式经营枪械,即12支电枪;及在11月1日在石硖尾龙珠街大坑东邨2号游乐场管有21支伸缩棍。另一项指控他在旺角花园街112号地下「天天游戏机中心」储物室,无牌管有5支伸缩棍的控罪,则获控方同意存档法庭,不续起诉。
首两项控罪的案情指,梁侦缉高级督察去年10月25日奉命作网络巡逻,发现赵在Facebook发文出售不同款式的伸缩警棍,遂乔装成买家,以Whatsapp与赵接洽,其间赵提到「有手足使用伸缩棍打中国银行」、电枪威力「一电即晕10分钟」、「可以电晕一只牛」及「传闻警察一分钟可以瓜」,又问「谁有勇气电警察?有机会上头条」,并附上相片指部分型号「只卖学生,被警察拘捕时用」
两人最终相约在11月1日在大坑东邨游乐场交易,合共20支伸缩棍及10支电枪,售价为12400元。警方拘捕赵后,在涉案游戏机中心的储物柜中发现电枪、警棍、手套及防毒面具等装备,且揭发赵所使用的Facebook帐户显示关于本港社会运动及针对警方群组的「最新动态通知」。警诫下,被告声称因「争落好多卡数」,故经淘宝购物网站上购买上述枪械,供应予建筑工人,强调并非用作伤人。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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