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涉不小心驾驶等3宗罪提堂 准保释下月再讯
2020-11-06 11:53
艺人杨明(原名林明乐)于今年8月7日疑酒后驾驶,在马己仙峡道失事撞壆,撞毁1段有逾80年历史的战前建筑石墙,其后涉嫌拒绝提供血液样本被捕。案件今早于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杨明被控门窗玻璃透光度不足、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以作化验及不小心驾驶共3罪,在艺人女友庄思明陪同下到庭。控方申请被告无需答辩获准,案件押后至12月11日上午再讯,以待辩方索取检控文件。被告获准以现金5000元保释,期间须居于报称住址。
39岁被告杨明原名林明乐,被控于今年8月7日,在半山马己仙峡道(西行)近灯柱37716在道路上不小心驾驶车辆登记号码为MY686的私家车,及当时该车辆的窗门曾被增补,以减低其安全玻璃的透光能力;于8月8日在玛丽医院急症室内没有提供样本以作检查呼气测试虽有合理辩解,但在一名警务人员,即警长47357要求提供血液样本以作化验时,无合理辩解而没有提供该等样本。
法庭记者:陈子豪
建立时间09:37
更新时间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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