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童认天水围掷单车堵路 19日判刑候感化报告
2020-11-04 21:06
有示威者于今年2月5日在全港各区参与堵路活动,一名当时12岁印度男童当晚在天水围偕同其他示威者,以单车和垃圾桶等杂物堵路,现已13岁的男童今在屯门裁判法院承认一项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张洁宜下令为男童索取感化报告押后至本月19日判刑。
案情发今年2月5日约11 时,港铁职员目击5至6名示威者男女,在轻铁天瑞站附近将单车及垃圾桶抛至月台对开路面,于是通知控制室。警察随后到场拘捕男童等人,男童在警诫下称:「我跟住哥哥姐姐丢架单车就被拉」。至于同案另外两名男子19岁装修工人陈文熙及23岁地盘工人陈颖铿则否认非法集结罪,本月24日受审。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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