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限聚令」违反基本法及人权法 郭卓坚求覆核颁令废除

2020-11-03 12:05

郭卓坚今到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刘晓曦摄
郭卓坚今到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刘晓曦摄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早宣布延长限聚令至11月12日,「长洲覆核王」郭卓坚今到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指警察不以限聚令检控周末在公众地方聚集的外佣,又或排队等候公共交通工具的冗长队伍,属选择性执法。而「4人限聚令」实际是用来剥夺市民游行示威的手段,只是以「防疫」为名以达到「政治目的」。郭卓坚指「限聚令」违反基本法及人权法,要求法庭颁令废除限聚令。

申请人为郭卓坚,建议答辩人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利害关系方为警务处处长邓炳强。郭在申请书中指出,市民可不戴口罩在食肆6人一枱共餐聊天,但用餐后却需遵守4人限聚令,证明限聚令为不实际法律,而政府以「防疫」之名订立「限聚令」以限制市民之间的社交距离,藉此「政治工具」剥夺《基本法》27条保障「香港居民享有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恳请法庭废除限聚令。

本报在政府网页中发现,政府已表明排队搭巴士、搭升降机、过马路、等外卖不属羣组聚集,它解释指由于羣组聚集的定义是一羣人为共同目的而聚集,但是否属聚集仍然要视乎个案的情况,例如聚集是否事先组织、聚集的人士彼此间有否互动、聚集是否只瞬间出现。而排队搭巴士、搭升降机、过马路、等外卖在一般情况下并不符合条例下羣组聚集的定义。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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