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涉撞警心口阻追犯否认阻差办公 辩方称碰撞属意外
2020-11-02 16:43
警长去年在深水埗执勤期间,怀疑遭一名22岁学生撞倒心口导致另一疑犯逃逸。学生否认一项阻挠在正当执法的警务人员罪,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受审。辩方称警长与被告的肢体碰撞纯属意外。
事主西九龙冲锋队第4队警长黄翊硕供称,去年9月30日他和一众同袍在深水埗一带展示警力,他发现一名怀疑藏有攻击性武器的绿色衫男子,于是上前追捕。两人穿在穿过南昌街公园,跑到近鸭寮街方向时,当时身穿白衫的被告站在黄的左前方,大叫:「快啲走!」并站于原地故意用其左边肩膀大力撞向黄的心口,导致黄无法继续追捕绿衣男子。
事后黄曾到医院求诊,诊断为胸腔局部触痛,情况一切正常,黄指虽仍有感到痛楚,但因自觉仍能继续工作,指「同事需要我」,希望能快点继续工作,故拒绝作进一步检查。
被告马梓轩自辩称,他当时是被警长撞倒膊头。被告当晚见到有人招他方向跑来,其后他转入鸭寮街,被告「拧头」继续望住对方,顷刻有人撞倒他右边膊头导致他后退数步。被告当时未知撞倒他的人是谁,对方便大喊:「做咩撞我」又高举右手作状要打被告,被告感到害怕于是逃跑,其后才知悉对方是警务人员。
辩方陈词时指,在当时的案发街道有不少的人及车,故容易产生无意的肢体碰撞。加上如若被告马梓轩有意阻挠黄的追捕,并不会停留在原地,没有大幅度的动作,故被告并无阻挠的意图。另外根据另一在场警员的口供,事发时其身处于黄的附近,但却并未提及听到有人大叫:「快d走」,故质疑黄的口供是否有误。
案件押后在11月20日于西九龙法院进行裁决。
法庭记者:刘安琪
建立时间14:08
更新时间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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