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庄等3人涉酒吧聚会 被票控违限聚令等罪12月再讯

2020-10-29 12:23

林瑞华(左);陈淑庄(右)。
林瑞华(左);陈淑庄(右)。

公民党前议员陈淑庄与香港中小企食店联盟召集人林瑞华等十多人,疑于今年4月限聚令及禁酒吧令期间,在落半闸的酒吧聚集开会,门外张贴「Private」告示,最终3人被票控,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应辩方要求,押后答辩至12月10日,其间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见。

控罪指,陈淑庄及林瑞华被控于今年4月2至3日期间,在旺角大南街27至31号地下一至二号铺「HANDS」酒吧内,参与受禁群组聚集。酒吧负责人陈伟才被控于同一时期营运受禁群组聚集的酒吧,并明知而容许该聚集进行。陈伟才另被控于4月2日,作为餐饮业务负责人,未有遵从食物及衞生局局长指示,即容许某人进入酒吧时未有量度体温及容许多于4人同坐一桌。

违反限聚令的定额罚款为2000元,但法例同时订明,参与或组织聚集的人,如拥有、控制或营运进行该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许该聚集进行,一经定罪,可判处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而餐饮业务负责人违反上述规定即属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半年。

法庭记者:叶君怡

左起:余德宝、林瑞华、谭文豪。
左起:余德宝、林瑞华、谭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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