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锺翰林被控分裂国家洗黑钱等4罪 保释被拒明年再讯
2020-10-29 11:27
已宣布解散香港本部的学生组织「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锺翰林今年7月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捕,前日(27日)疑在前往美国领事馆寻求庇护途中被捕,被控分裂国家及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亦涉洗黑钱总值近70万元,今早解往西九龙法院提堂。控方指需时检验锺的手提电话及电脑,亦须调查网上平台发布的信息;而案件牵涉另外3至4名疑犯,亦因牵涉洗黑钱须调查银行月结单等,遂申请将案件押后10星期,获苏惠德总裁判官接纳,案件将于明年1月7日下午再讯。苏官指锺被指称在保释期间犯案,认为他有不依期归柙的风险,而国安法第42条亦规定被告在一般情况下不得保释,遂拒绝其保释申请,还柙候讯。
19岁被告锺翰林被控一项分裂国家罪,他被控于今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间在香港与其他人积极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从中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锺另被控2项洗黑钱罪,首项洗黑钱罪指,他被控于前年1月19日至今年7月29日期间,以锺翰林的名义在Paypal Hong Kong Limited 持有的帐户内总值$133417.69元的全部款项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仍处理该财产。
第二项洗黑钱罪则指他被控于去年8月27日至今年7月29日期间,以锺翰林的名义在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持有的帐户内总值$564318.19 元的全部款项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仍处理该财产。
锺亦被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罪,被控于前年11月30日至今年6月9日期间在香港,与其他人串谋发布煽动刊物,即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经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
根据港区国安法的分裂国家罪条文,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包括将香港或者中国其他任何部分从中国分离出去、非法改变香港或者中国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或将香港或中国其他任何部分转归外国统治,即属犯罪。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判处终身监禁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积极参加的,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则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庭记者:王尚哲
建立时间09:07
更新时间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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