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违禁聚令与同袍宵夜起争执 警长扯女警头发认罪候判
2020-10-27 11:22
10名休班警务人员于今年4月疑违反限聚令在元朗食「宵夜」,期间1名男警长因不敬酒遭揶揄而起争执,扯女同袍头发。被告今早在屯门裁判法院承认1项普通袭击罪,裁判官水佳丽押后案件至11月10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被告续准保释。
案情指今年4月19日,1行10名警员在元朗屏会街食「宵夜」欢送女警苏伶雅,苏向被告梁珏荣敬酒,梁回绝后遭苏揶揄,又被红酒泼中皮鞋,2人遂起争执,其他同袍见状分开2人,拉苏离开餐厅到对面行人路,被告追上截停苏,发生肢体冲突,并扯苏头发逾10秒。其他人见状制止,众人随后散去。苏凌晨五时许报警,验伤指头皮肿痛。梁随后自首,2次警诫下供词均否认曾扯苏头发。
辩方求情指被告扯头发恶意程度低,被红酒泼中皮鞋下一时情绪失控犯案,又指曾获美国执法部门及市民赞扬逾20次,正寻求心理医生协助,了解何以会做出如此愚蠢的行为。其后再指会因此失去工作时,遭水官质疑「有冇咁严重呀?」、「唔系事实唔好随便讲」。辩方亦曾指案发时苏疑跌倒,梁捉住苏头发以扶住苏,控方不同意,辩方其后收回。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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