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妇涉殴不同政见男子 改控蓄意伤人暴动及妨碍司法罪

2020-10-23 17:55

案件今在东区裁判法院再提堂。资料图片
案件今在东区裁判法院再提堂。资料图片

中年妇人涉于去年元朗7.21事件两个月纪念活动中,用拳头及硬物殴向一名疑用玻璃樽指吓途人的男子,令他头破血流。妇人原被控一项伤人罪,惟控方改控她两项蓄意伤人罪,以及各一项暴动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今在东区裁判法院再提堂。案件将转介区域法院处理,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下月30日,以待准备转介文件,期间被告准续保外出。

被告李茵茵(50岁)报称为自雇人士。她现被控于去年9月22日,在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162至164号地下中国银行外,非法及恶意伤害姚兴强及男子X,以及在该处参与暴动;并于本年6月24日,在葵涌葵联邨一单位内意图妨害司法公正,即将一对鞋扔出窗外,企图毁灭证据。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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