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赞纵火少年「优秀细路」 法官水佳丽投诉不成立

2020-10-22 15:27

屯门裁判法院水佳丽裁判官早前称赞一名「纵火案」的被告,而遭到投诉。资料图片
屯门裁判法院水佳丽裁判官早前称赞一名「纵火案」的被告,而遭到投诉。资料图片

早前屯门裁判法院水佳丽裁判官称赞一名「纵火案」的被告为「优秀嘅细路」,被投诉偏颇。司法机构今日(22日)宣布一宗对于水佳丽裁判官的投诉不成立,认为判词没有表达任何政治立场,言论亦没有构成表面偏颇的情况。

司法机构今日发表声明称,早前收到公众对水佳丽裁判官审理此案的投诉,投诉指裁判官于量刑时称赞被告人是「优秀嘅细路」、「满腔热诚」,态度偏颇,而轻判被告则会令公众误以为暴力的行为值得鼓励。总裁判官苏惠德表示,水佳丽裁判官劝诫被告,单凭「冲动」和「热诚」行事而触犯法律,只会令父母感到痛心、难过,认为这番言论并没有直接或间接地鼓励任何形式的暴力或犯罪行为。苏惠德又指留意到上诉庭覆核的判词中提到,水官评价被告过往「优秀」,当中是「有可商榷之处」、「有过誉之嫌」,但上诉庭只是指水官的评价有失中肯,并没有指水官的言论偏颇。

声明又指,纵使水官对被告人的评价有失中肯及就被告的求情因素赋予不恰当的比重,但水官的判词中并没有就被告被告的犯罪行为表达任何的政治立场,亦没有出现表面偏颇的情况。苏惠德强调每宗针对司法行为的投诉,均依循既定机制处理,又指总裁判官不适宜亦不会以行政的职能干预任何司法决定。若果诉讼任何一方对司法决定不满,可透过法律程序,提出上诉或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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