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曙光行动」反黑工 拘19男10女

2020-09-18 15:23

入境处「曙光行动」反黑工共拘29人。 入境处图片
入境处「曙光行动」反黑工共拘29人。 入境处图片

入境处一连四日(14至17日)在全港各区展开代号「曙光行动」的反非法劳工行动,共拘捕17名怀疑非法劳工及12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人士。
   
行动中,入境处特遣队人员搜查了29个目标地点,包括停车场、护老院、食品工场、工业大厦、办公室、回收场、餐厅、店铺及货仓。被捕的怀疑非法劳工为10男7女,年龄介乎27至57岁。当中4名男子持有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另外,3男4女亦涉嫌管有及行使怀疑伪造身份证。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被捕的雇主则为9男3女,年龄介乎30至65岁。

入境处重申,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3年及罚款35万元。高等法院曾就此颁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根据法院判例,任何人士在决定聘用一名雇员前,必须采取一切切实可行的步骤以确定有关雇员是可合法受雇。除了查阅雇员的身份证外,该人亦负有明确的责任向雇员作出查询,而雇员提供的任何答案不会令该人对雇用有关雇员的合法性产生合理怀疑,否则法院不会接纳以此作为免责辩护。如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雇主亦必须查阅求职者的有效旅行证件,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监禁1年及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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